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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了房产除名非要本人到才能除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进行房地产名称更改时,需由当事人亲自亲自到场申请办理。
然而,若存在经过公正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则受托人同样有权代表当事人处理此项事宜。
因为这涉及到个人财产利益的变动,相关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各方面信息以确保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得到充分表达并整个手续流程符合法律规定。
另外,假如双方是通过法院宣判结束的婚姻生活,那么依据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便可以顺利完成房地产的姓名更改。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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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