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首付房离婚后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那购房款项系由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前即已支付完毕作为首付,而双方婚后则需共担贷款责任以实现房屋购置,那么在双方选择结束这段婚姻关系之际,法院通常倾向于将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的权利赋予男方,然而在此过程中,男方亦有义务向女方提供一定补偿,用以弥补其在婚姻关系期间与女方共同承担房屋贷款以及房屋增值所带来的相应损失和利益共享。
若在婚后阶段,男方得益于家庭支持所获得的资金资助,从而支付了该房屋的首付费用并完成了购买登记,且此情况下房屋所有权证书被注册在男方个人名下,那么这一行为可被视为男方父母对男方个人的赠与行为,因此在离婚诉讼中,该房屋的所有权通常会被判定归属男方所有。 最后,如果在婚后阶段,男方利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项,无论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最终被注册在何方名下,都应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该房产进行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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