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了三天怎么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实施的一项重要手段,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无法逃避应当接受的侦查工作或是毁损关键证据。在被警方拘留满三日后,其亲友或代理人便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如下操作:
首先,他们可以与执法机构取得联系,以深入了解嫌犯被拘留的具体原因及其目前所处的羁押所在地; 其次,如果嫌疑人家属有意与之相关联,则有权委托律师代表自己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服务。这些律师将能够与嫌犯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从而全面掌握案件的详细情况,并为其提供有力的辩护支持; 最后,若嫌犯具备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例如患有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等),他们还可以向执法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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