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小三的钱没有转账记录,怎样告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需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向第三者支付的款项且缺乏转账记录作为证据支持,可依循以下步骤进行:首先,需精心收集其他相关证据,如证实此类经济交易存在的确凿依据的聊天记录以及通话录音等;
其次,应明确知晓在法律层面上,对于伴侣或配偶向第三者进行经济支援的行为,通常被视为违背社会道德与良好风俗习惯之举。 就此而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均享有平等的对共同财产进行处置的权利。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当一方出于非日常生活所需而作出处分共同财产的决定时,必须经过双方的反复协商达成统一意见后方可实施,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单方处理。 因此,向第三者提供的经济援助往往被视为一方未经授权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此情况下,另一方有权依法要求对方予以归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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