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倘若其中一方察觉配偶将财产实施了恶意的重组、隐匿、挪动或增加,那么未受害一方可向司法机构提出申诉,请求再次审视并分配婚姻期间获得的共同财产。
在此种状况之下,一方的恶意重置、挪动和财产交易将会被视为不当行为,导致他/她在分配夫妻所持有的共同财产时比原先预期要少得或甚至不得。 这一规定源于中国《民法典》明文制定的规定:若一方在离婚过程中隐藏、挪动、销售、破坏、花费双方共有的财产,或是伪造婚姻期间所产生的共有债务以试图占有对方的财产,在处理财产分配问题时,列为此类行为的一方将面临在全部分配财产中分配较少或根本不得分配的后果。 然而,请注意的是,受害一方需要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对方进行了此类财产转移行为。 证据范围可涵盖银行账户流水、财产交易详细记录、证人证词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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