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没要有房子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婚姻期间内所得之共同财产,通常被视作是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
若在缔结婚姻之时并无拥有房屋,然在婚后经由夫妇双方共同付出努力或者仅凭某一方的辛勤耕耘而购得房产,那么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此房产应视为是夫妇二人的共有财产。 然而,倘若该房产实属一方在婚前所有财产且未经另一方努力升值,则此类房产或许会被判定为是个人财产。 假如该房产系在婚后购置,但其中一方是用其婚前财产支付了首付款项,而婚后另一方则以自身的收入进行还贷,那么这栋房产可能会被视为是夫妇二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在面临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将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来确定房产的所有权及分割方式,这些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购房资金的来源、夫妇双方对于房产的贡献程度、是否存在贷款以及还款状况等等。 若夫妇双方未能就房产问题达成共识,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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