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母娘买车买房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持续存在期间,夫妇所获得的各种类型的财产,例如工资、奖金、劳动回报等,以及在此过程中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投资成果收益,知识产权收益,最终接受继承或者赠与财产(法律设定例外情形的除外),以及其他根据本法规定必须归属共有财产的,皆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若岳母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参与购置汽车与房地产等财产,且这些财产并非专属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程序中,这些财产将应被视作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配。 具体裁决结果应综合考虑各类因素,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双方各自的贡献程度,家庭需求以及所在地生活标准等多个方面,以期均衡、合理地制定出相应的决定。 然而,若能证实岳母的出资行为系针对其女儿一方的赠与,并满足《民法典》对于个人财产的相应规定,那么此部分资产或许不能被界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反之将被划分为个人财产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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