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涉及哪些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中,所谓的财产通常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和积累下来的财产。
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一方所赚取的工资、奖金及其他劳工付出的报酬; 其次是在生产、经商、投资等领域产生的收益; 第三则是对于知识产权所获得的利益; 最后一类则是继承或受赠而来的财产,然而这里需特别注明的是,如果存在任何与之相冲突的法律规定,那么这类财产并不在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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