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送给小三的房子能够要回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姻存续期间,配偶送给小三的房子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要回来的。因为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无权擅自将房产赠送给第三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索回房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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