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有权赠送别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夫妻其中一方没有权利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未经得配偶同意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合同无效,另一方可以要求将赠与物要回。
2、夫妻离婚时财产可以赠与孩子,不过在赠与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单方是不能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孩子的。也就是说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孩子的,或者对赠与不知情的,赠与行为是不能实施的,如果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孩子的,另一方可以要回赠与的财产。 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夫妻一方可以因日常生活或者人情往来将小额财产赠与他人,但是如果处分数额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与配偶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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