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送给小三的房子可以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送给给小三房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配偶可以要回。
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经过夫妻双方同意的,一般认定为无效,另一方可以依法向辖区法院起诉要回,但是夫妻一方过户房产给小三处置的是个人财产则不可以要回。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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