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公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下来流程办理公证:
1.申请。 公民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处进行受理。 3.审核。 公证处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 4.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25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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