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如果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且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无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使用夫妻一方个人资产全款购买,房产证上写出资方个人名字,应认定为出资方个人财产。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