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犯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不批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累犯案情确实较为轻微,亦未必一律不予批捕。
这种情况需要广泛考虑各种相关因素进行考量。 一般而言,累犯在社会的眼中往往被归类为具有较高的再次犯罪风险之人群。 然而,若其所引发的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低、行窃手段并未达到恶劣的地步等情况同时存在,加之又具备其他减轻刑期的情况,那么在这样的前提下,仍有可能依法不予批捕。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检察院对累犯案件的不予批捕事宜会采取更为严谨审慎的态度对待,不能简单地机械执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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