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民政局离婚当天能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民法体系中,前往民政局进行离婚手续的当日,有时未必能够立即完成整个流程。
通常情况下,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这一环节。 当夫妻双方自愿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时,必须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并由各方当事人亲自携带至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刻算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如果其中任何一方对离婚持有异议不愿执行,则有权向该机关提交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然而,若在此期限内无任何回应或者撤回申请,则期满后的第三十天为最后期限,各方当事人需再次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 若是未能按此规定履行步骤,可以视作其放弃了离婚的意愿,申请自动失效。 因此,一切正常流程走完,最快也要等到三十日后才可获得正式的离婚批准。 但如果中间出现了诸如尚未达成离婚协议、某一方或双方中途改变主意等特殊情况发生,那么离婚程序便有可能遭到阻碍甚至可能搁浅无法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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