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提出诉讼离婚申请之际,通常需要预先准备如下材料:
1.书面起诉书: 其中应具体列明原告和被告双方的详尽个人资料、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依据何种事实与理由提出离婚申请; 2.个人身份证件: 以作为当事人身份确保证据; 3.结婚证书: 以此来证实婚姻关系的确立; 4.子女出生证明: 当离婚事务牵涉到子女抚养问题时,此项文件将发挥重要作用; 5.财产证明: 例如房地产所有权证、车辆驾驶执照以及银行存款支付凭证等,用以划分夫妻共有财产; 6.情感破裂相关证据: 如家庭暴力事件的报警记录、婚外情证据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