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有孩子没有结婚证离婚需要赔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领取合法婚姻证书且已育有子女的情形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关系范畴,所以在这个层面上来讲,没有所谓的离婚之说。
一般而言,并不需要其中任一方对另一半作出额外的经济赔偿。 然而,关于育儿监护职责的履行,两边均具有不可推卸的义务及责任。 倘若在照顾子女方面一方投入了相对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或者出现了其他特殊状况,比如由于某一方的严重过失而使对方享有的权益受到侵害,那么在财产的分配方面可能会予以一定程度的适度偏袒,但这些都不能称之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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