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才可以起诉离婚案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提出离婚要求通常要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首先是夫妻双方中,存在一方存在重婚行为或者与第三者保持亲密关系,也叫做“与他人同居”; 其次是当婚姻中的某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 再者,当夫妻之间出现了严重的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习惯并且屡教不改的情况下; 而当夫妻双方因为感情问题长期分居达到两年以上的时间时; 最后,当夫妻之间出现了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特殊状况时,也可以启动离婚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其中一方因为某些原因被宣布失踪,那么另一方依然有权申请离婚诉讼; 此外,针对已经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如果双方在判决生效之后又继续分居长达一年的时间,那么在此期间,任何一方都有权再次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此时法院应当予以批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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