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冷静期一方撤回会通知另一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在离婚冷静期这段期间,如果任何一方希望撤销先前提出的离婚申请,都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请求,并且,相关部门也有责任和义务向对方传达这一消息,以此保障另外一方全面了解并认识到相应的状况变化和决策含义,这对于切实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及与此同时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各种纷争,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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