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仓储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仓储合同生效的要件分别有:
1、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仓储合同是无效的; 2、行为主体意思表示真实,因欺诈设立的仓储合同是无效的; 3、仓储合同依法成立。 在仓储合同生效的基础上,在当事人都已经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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