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离婚官司怎么判断离婚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诉讼案件时,法官裁决夫妻是否应离异,主要考察的是夫妇间的情感状况是否已经达到无法挽回的地步。
具备下面几种情况的,往往被视为感情破裂的确立: 例如存在出轨行为或过着同居生活; 曾经实施过家庭暴力或者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遗弃; 拥有屡教不改的赌博、吸毒等恶行; 由于情感矛盾引发的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等等。 法院将会根据多种因素深入分析并作出裁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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