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们探讨离婚的问题时,多数情况下需要遵循如下几个基本的前提条件:
首先是夫妇之间的情感纽带已经彻底破裂,这个迹象可能表现为诸如重婚、与第三者非法同居、家庭暴力行为、长期沉迷于赌博或吸食毒品等恶劣习惯以及因为感情不合而导致的分居时间长达两年以上等等。 其次,当其中一方被宣布为失踪人口之后,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话,那么法庭也应该予以批准离婚。 最后,如果经过了人民法院的审判,判定不准许离婚,然而在这之后,双方仍然继续保持分居状态超过一年,并且在此期间,其中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话,那么法庭也应该予以批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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