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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向当地法院申请离婚手续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您欲向所在地法院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大致需遵循如下步骤:
首先,务必提前备齐所需的各项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书、子女出生证明以及与财产相关的重要证据等。
接下来,将以上准备妥当的所有事项依法向具有受理权限的法院提交,通常此权限的法院会被指定为被告常驻地址所在区的法院。
随后,该受理法院将会对您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查,确认事实无误且满足法律规定后,将予以正式立案。
紧接着,该法院将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您本人及对方当事人具体庭审时间,要求双方准时到场,以便在庭审现场依法行使各自的发言权利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
倘若经过详细审核,法院确认您与配偶之间的感情确实无法挽回,确认婚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那么将会判定解除这段婚姻,同时对于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方案等事宜进行合理的裁定并作出最终的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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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 17: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