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同意法院起诉离婚什么流程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决定采用法律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首要步骤便是撰写一份详尽的起诉状书,具体内容应着重阐述双方身份资料,以及盼望解脱的离婚诉求,同时包括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以及对子女养育问题的考虑等等。
此后,便可以将这份起诉状以及相关实质性证据,例如结婚证书、财产证明等文件,递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立案。 在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之后,通常会先安排一次调解会议,以期能够通过协商解决纷争。 倘若调解未能成功,那么接下来就将进入到正式的审判程序。 在此阶段,法院将会依据双方所提供的证据与陈述,依照法定程序做出最终裁决。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如实反映事实真相,以便于法院能够公正地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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