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审不判离,二审会判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离婚诉讼中的一审未予判定离婚,而在二审中是否决定离婚这一问题,并无一成不变的确切答案。
二审法庭对此事项做出的判断主要依据于当事人之间的婚姻感情状况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在此基础上所提供的新近证据等相关因素。 如若夫妻间的情感状况在历经一审判决之后仍然未能得到明显改善,同时还增添了更多权威性的证据来证实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例如出现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重大过错行为,又或是双方分居时间进一步延长等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二审法庭很可能会作出离婚的判决。 然而,倘若证据方面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二审法庭亦有可能维持原有的一审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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