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两年会判决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践中,仅有分居达两年这一条件未必可作为判决离婚的依据。
法院对离婚案件做出判断的关键,在于审查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关系是否已经彻底破裂。 尽管分居两年是衡量感情破裂程度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但并不能被视为裁决离婚的唯一要件。 若能够提供充足且确切的证据表明由于情感不和而导致的分居已经持续达到两年并且经过了反复的调解尝试却仍未取得任何进展的话,那么法院在很大概率上将会作出离婚的判决。 然而,倘若分居的原因并非感情不和,或者存在着重新建立良好关系的可能性等其他情形时,法院亦有可能不会给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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