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撤诉后多久可以再起诉的法律规定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离婚案件在撤诉之后,并未出现新的情况与原因,并且原告在接下来的六个月内在无新的证据或自称新原因的情形下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话,那么法院将不会予以受理。
然而,倘若确实存在新的情况和原因,那么就不需要受到六个月的时间限制,原告可以随时向法院提出再次起诉的申请。 在此类情形中,如被告方面对原告实施了极端恶劣的暴力行为,或是原被告之间的人际关系出现了重大且显著的改变,皆可视作为新的情况和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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