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患者要求离婚合法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患有精神疾病者在特定情形之下有权依法主张离婚。
若在病情稳定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阶段提出离婚申请,或通过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口头同意进行离婚请求,这两种方式都是可行的。 然而,倘若在发病期内,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那么他们的离婚请求很有可能无法立即得到审理。 在处理此类离婚诉讼案件时,我们必须充分关注并保护患者的权益以及生活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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