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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予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多久可以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正常情况下,若离婚裁判文书生效之后并无任何新的情节与理由出现,那么原告方在六个月之后有权再度提出离婚诉讼。
然而,若在此时间段内出现了新的情节或理由,则将不受此六个月期限的限制约束。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判决结果将全面考量包括夫妻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在内的诸多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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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