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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分居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材料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夫妻之间若决定进行分居生活,通常并无须特别规定的手续及证件资料加以确定。
然而,针对以提起诉讼途径要求离婚之一方进行分居主张时,则有可能会被要求提交一系列能够印证实际已经开始分居状况的相关凭证,如租赁协议、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见证人的具体陈述等等。
总的来说,分居的核心要素在于配偶双方在实际上已不再共同居住于同一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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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21:3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