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审不判决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一审法庭并未作出离婚判决,阁下无需过于心急。
通常情况下,一审法院不予判离可能是因为认为夫妻情感尚未彻底破裂,仍具有修复之可能性。 因此,您可以在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之后再次发起离婚诉讼请求。 在此期间,务必要紧密关注与收集能有效证明夫妻情感确已破裂之相关证据,例如配偶方存在重婚行为、与他异性同居生活、家庭暴力倾向、沉溺于赌博等不良嗜好,或因情感不合而长期分居达两年以上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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