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之后能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法庭裁定不容许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这对夫妇依然具备离婚的可能性。
倘若他们之间的情感状态并未得到显著改善,而且在判决正式生效之后尚未满特定天数(通常为六个月)之后,任何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请求,那么经过法院审慎地审查和判断,若证实此对夫妇确实已经破裂到无法挽回的地步,必定会作出离婚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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