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法院开庭几次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诉讼离婚之法院审判程序中开庭次数的设定,并无固定之准则。
通常而言,这取决于诸多因素,包括案情的繁琐性、当事人所提交证据的质量以及能否在庭审过程中达成和解等。 若案情相对简明,事实脉络清晰可辨,则有望通过一次庭审便得出最终判决结果; 然而,倘若案件牵涉到的争议事项较多、争端较为激烈,那么可能就需历经多次庭审方能解决。 总的来说,法院将依据查明事实、维护公平正义之宗旨,合理规划庭审次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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