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患有精神疾病者同样享有离婚的权力,然而实际情况却相当错综复杂。
假设当事人患有间歇性的精神疾病,在其精神状态恢复稳定时,只要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并签署离婚协议书,便可按照协议办理离婚手续; 若无法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对于那些被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倘若其配偶存在虐待、遗弃等严重侵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人身权或财产权益的行为,则其他具备监护资格的人士有权根据特定程序申请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有权代表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发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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