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离婚协议是不是就代表离婚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显然并非如此。
签署离婚协议书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已自动解除,相反地,这份文件仅用于设定离婚相关事宜,包括财产分配与子女监护权等问题。 即便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列出了类似于“签署协议后双方即正式解除婚姻”的条款,也无法产生任何法律效应。 解除婚姻关系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方可生效。 不应混淆,签署离婚协议书折射出的不过是夫妻双方对于离婚达成共识,距离真正的离婚还相差甚远,因为离婚的最后手续,即领取离婚证书,尚未办理。 如果夫妻自愿解除婚姻,那么必须订立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并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详细记载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结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