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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案第一次判不离怎么办理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判定结果得以确立,自该时刻起算的六个月后,倘若您与配偶之间的情感关系确已彻底决裂,那么此时您便可再次发起离婚诉讼。
需专注的是,在这段时间内,您有机会搜集到更多对离婚有利的证据,如证实对方存在过失行为、夫妻双方已经分居等方面的证据。
此外,我们强烈建议您尝试通过协商方式来解决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以期降低未来可能出现的纷争和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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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0: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