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能不能去民政局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精神病患者通常并不具备直接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资格。
这涉及到医学及法律因素。 由于精神疾病患者在发病过程中往往难以准确表述其个人意愿,同时他们对于离婚所蕴含的深刻含义及其潜在结果亦无法全面理解。 然而,若精神病患者在病情得到控制且意识保持清醒的状态下,能够就离婚相关事项做出真实且有效的意思表示,并经由法定程序进行确认,那么他们有望通过与民政部门协商达成协议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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