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开庭需要带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离婚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中,一般而言,您需要携带以下几种必要的文件及资料:
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用以证实婚姻关系存在的结婚证书; 以及能够反映夫妻之间情感关系状况、商产状况以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等方面的相关证据,例如通讯记录、财产凭证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等等。 此外,您还需要提前准备好书面形式的陈述材料,以明确地表达出您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应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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