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分割财产有争议可以先不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诉离婚流程中,关于财产分割问题产生争议并不等同于必须首先放弃离婚的行动。
传统司法实践中,若诸位对财产分割的争议无法得到妥善解决,法院有可能会先行作出离婚判决,并将财产问题留待后续另行处理。 此举旨在维护当事人的婚姻自由权益,防止因财产纷争而导致离婚程序的长期拖延。 然而,若双方均同意在财产分割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前暂时搁置离婚事宜,亦是完全可行的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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