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一般开几次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程序开庭的频数并无定规之标准,其具体之事由在于案件所涉繁复程度、当事人之间争端的大小及举证状况等各类现实因素。
通常而言,若争议之处稀少、举证充实完备,或许仅需召开一次庭审便可妥善解决; 然而,倘若存在诸多纷争、尚需深入调查取证或进行调解工作,则有可能需要举行两场乃至更多场次的庭审会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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