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导致离婚无过错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当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因为重大过失而导致离婚的情况下,无过错的另一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
这些重大过失包括但不限于重婚行为、与第三者保持同居关系、对配偶进行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严重情节较为恶劣的行为等等。 在这样的情况下,无过错的一方可以借助于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这一法律条款的设立,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婚姻生活中无过错方的利益,同时也有助于维护整个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以及公正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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