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两年法院会判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即使在分居长达两年的情况下,也未必一定会被法庭判定为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的裁决核心在于判定夫妇间的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 虽然分居两年的事实常常可以作为衡量夫妻感情破裂程度的重要依据之一,然而这并不是唯一或绝对的标准。 倘若有其他充足的证据能够充分证实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例如其中一方存在着严重的过失行为、或者是双方之间长期积累的矛盾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等等,那么法院就很可能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反之,若缺乏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感情破裂的事实,仅仅凭借分居两年的理由,法院则可能不会作出离婚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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