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两年以后会不会重蹈覆辙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原则上,当夫妇分居达到或超过两年时,这常常被视作是衡量夫妻关系破裂程度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然而,并不是只要分居期限超过了两年,法院就必定会做出准予离婚的裁决。
法院做出离婚裁决的核心要素仍然在于,评估夫妻之间的情感是否真的已经到了无法挽回且没有任何复合可能性。 倘若在分居期间,双方依然保持着某种形式的沟通与交流,或者展示出情感关系有所缓解的迹象等情形,那么法庭并不一定会做出离婚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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