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次审理离婚会开庭几次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首次审理婚姻纠纷的法庭审判中,开庭次数并无预先设定且通用的准则可依。
通常情况下,若案件事实依据明确且证据充足,有望通过一次开庭便能创设出裁判结果。 然而,若个案的案情颇具复杂性,例如涉及到双方在财产分割上存在严重争议或者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无法确切判定等情形时,则需要经过多次开庭以共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 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和复杂程度,灵活决定立案裁决的次数,以保证司法程序中的公正与准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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