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诉时效过了怎么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追诉时效与离婚问题之间的联系,其所涉及的主要是刑法方面的规范,而离婚事件主要源于民法范畴之内。
因此,这两者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联性。 在处理离婚事务时,无论是诉讼时效是否期满,都不会对离婚程序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依法定程序进行离婚行为,主要存在两种途径: 即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 若当事人能够就离婚相关事项达成共识,包括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那么他们便可选择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并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登记手续。 然而,若双方无法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其中一方坚决反对离婚,那么另一方则有权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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