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犯罪进行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治安拘留是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负责执行的,对于他们直接掌握的案件在调查过程中,若遇到了法定的紧急情形,对于现行罪犯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所采取的暂时性地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行为。
通常而言,当有确凿的证据证实某人为犯罪嫌疑人,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时,将会依法实施治安拘留。 诸如在准备阶段进行犯罪计划的、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或是在犯罪活动结束后马上就被发现的; 被受害者或者现场目击证人指控其存在犯罪行为的; 亦或是在家居场所或者身旁搜寻到有证明犯罪理据的物品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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