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官司开庭几次才能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开庭审理的次数并无明确的法律条文予以规范,具体情况将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双方所提交证据的充足程度以及能否通过调解方式达成共识等诸多因素。
通常而言,若双方之间的争议较小且证据确凿充分,那么仅需进行一次开庭便有望做出最终裁决。 然而,倘若案件的复杂程度较高,则可能需要经过数次开庭才能彻底查清相关事实真相。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历来秉持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保障各当事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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