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般什么时候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审判的时间安排并无固定之度量衡,此通常取决于案件的繁琐性及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法院整体业务能力与效率。
若当事人能够就离婚相关事务达成共识,则案件处理过程将会更为简化,使得判决结果可能在数月内即得以作出。 然而,如若案件中涉及诸多具争议性的议题,例如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等方面,同时还需进行深入的调查取证工作,那么审判周期便可能相应延长,半年乃至一年以上的时间都有可能出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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