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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居两年后离婚双方用见面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大部分情况之下,夫妻双方即使在通过长达两年的分居之后选择离婚,仍然有可能会在某些阶段面临必要的会面场合。
离婚的法律程序往往涉及到双方在多个环节中进行最为紧密的协同合作与合理的协商交流。
举例来说,当夫妇们选择以书面协议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时,他们必须共同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对财务分配、未成年子女抚育等关键议题达成一致而明确的共识。
然而,倘若夫妇们决定诉诸司法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他们同样需要在法庭上出席拟定好的庭审会议,陈述自身的异议以及核心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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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3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