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离婚当事人可不到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时,双方当事人原则上都应亲自出席参与该过程。
离婚是一项严谨而重要的法律事务,需要各方亲自阐述自己的真实意愿,同时针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财产分配等关键议题达成共识。 若有任何一方未能亲自出席,将难以保证其离婚意愿的真实性以及相关协议条款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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